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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初巨献| 2021年供应链金融政策大汇总

       蓦然回首,已到年末关口,年末年末,除了年终奖让你期待搓手手之外,别忘了读一读一年一度的供应链金融大盘“点心”政策汇总!




       一、国家支持“供应链金融”发展

   2020年,一场忽然其来的疫情,让供应链金融对实体经济的重要性得以显现,国务院、银保监频频发布促进中小实体企业政策文件,以维持社会发展稳定。如今已到2022年,小编精心为大家盘点了2021从中央到地方的供应链金融政策。


   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民法典》(2020年5月颁布)《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2020年12月发布)。

  《决定》提出,将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以及应收账款质押等七大类动产和权利担保纳入统一登记范围,由当事人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自主办理登记。当事人对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登记机构不对登记内容进行实质审查。《决定》明确,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制定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和应收账款质押统一登记制度,推进登记服务便利化。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具体承担服务性登记工作,不得开展事前审批性登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不再承担“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职责。

 

   2021年1月28日,上海票据交易所发布公告,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的决策部署,加强供应链金融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经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同意,上海票据交易所(以下简称“票交所”)于近日制定了《供应链票据平台接入规则(试行)》(以下简称《接入规则》),公布了供应链平台的接入标准和流程规则。

  《接入规则》明确了接入供应链票据平台的供应链平台需要具备的条件,涉及供应链平台持续运营、系统功能、安全保障、业务基础、风险管理等方面。《接入规则》还明确了接入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供应链平台可向票交所提交相应材料,票交所将及时受理相关申请,并在一定期限内反馈受理意见。受理通过后,供应链平台应与票交所签署合作协议,完成相应的业务和技术准备。同时,为落实《关于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的意见》关于完善供应链信息与票据信息的匹配,探索建立交易真实性甄别和监测预警机制的要求。

 

   2021年2月1日起施行:银保监会发布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2020年9月发布)。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重点规范内容包括:厘清互联网保险业务本质,明确制度适用和衔接政策;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要求,强化持牌经营原则,定义持牌机构自营网络平台,规定持牌机构经营条件,明确非持牌机构禁止行为;规范保险营销宣传行为,规定管理要求和业务行为标准;全流程规范售后服务,改善消费体验;按经营主体分类监管,在规定“基本业务规则”的基础上,针对互联网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互联网企业代理保险业务,分别规定了“特别业务规则”;创新完善监管政策和制度措施,做好政策实施过渡安排


   2021年2月28日,关于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重点把握了三个原则:一是落实地方主体责任。按照国有资产“统一所有、分级监管”原则,强调地方国资委要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属地责任。二是突出“问题风险”导向。主要针对近期地方国有企业发生债务违约反映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监管要求。三是借鉴央企监管经验。近年来国务院国资委在中央企业债务风险管控方面积累了一些有效经验和做法,如债券发行的比例限制、债券期限的匹配管理、高负债企业的分类管控等,要求地方国资委参照。

   《指导意见》重点强调了四方面要求:一是建立债务风险监测识别机制。综合债务水平、负债结构、盈利能力、现金保障、资产质量和隐性债务等,精准识别债务风险突出企业并纳入重点管控范围。二是建立债务风险管控机制。从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约束、严格投资源头管理、严控隐性债务规模、规范对外担保等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三是建立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从债券发行、资金使用、到期兑付、违约风险处置等债券管理全流程提出了指导意见,强调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妥善化解债券违约风险。四是建立债务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通过全面深化改革破解风险难题,有效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


   2021年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正式开幕,会上公布了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记者注意到,在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不少重要内容和金融业息息相关。其中,更是首次单独提及“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

   在介绍今年的工作部署时,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进一步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今年务必做到小微企业融资更便利、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具体举措中单独提及“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供应链金融已经成为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一大难题之一。


   2021年3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推动供应链金融发展,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推动数据赋能全产业链协同转型。


   2021年3月24日,国家发改委等13部门制发了《关于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值得关注的是,在“拓宽融资渠道”方面,《意见》与226号文、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的精神一脉相承,强调了要创新发展供应链金融,开发适合制造服务业特点的金融产品等举措。

 

   2021年3月30日,商务部官网发布了《商务部等8单位关于开展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了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的主要任务,要求各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积极推动供应链优势培育取得新成效,供应链效率效益得到新提高,供应链安全稳定达到新水平,供应链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


   2021年4月2日,银保监发布《关于2021年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的通知》,《通知》提出大力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大力支持返乡入乡创业园区建设,鼓励通过“银保担”合作、供应链金融、设立绿色通道等方式为返乡入乡创业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激发农村创业就业活力。


   2021年4月9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2021年进一步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围绕进一步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整体效能的总体目标,对银行保险机构服务小微企业提出了明确要求。


   2021年5月10日,万联网记者注意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到,要持续合理降低税费负担,继续执行制度性减税政策,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等部分阶段性政策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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